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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总工会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
2021-02-01            阅读量:23

各镇街、开发区总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挥工会组织稳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会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工作,积极发挥企业工会作用。
      (一)教育引导职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规定,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服务、倡议书等方式,对辖区内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宣传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管理、稳岗返还、培训费补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等相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劳动用工问题,引导企业与职工坚定信心、共担责任、共克时艰,稳定劳动关系。
     (二)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社会心理咨询服务资源,通过发放明白纸、提示卡等方式让职工知悉心理服务热线,普遍开展线上培训和心理危机干预活动,尤其是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格莱德心理咨询电话:022-23668937、022-83690993;安津馨悦心理咨询电话:022-26807550;北辰区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电话:18526436591)
        二、发挥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树立和谐劳动关系典型。
        发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海河工匠(津门工匠)、新时代新创业之星等各级各类模范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广大职工立足本岗、拼搏奉献。动员职工大力发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为企业长远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在劳动模范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授予中优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对稳定劳动关系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加大工会系统对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复工复产先进职工典型,评选表彰一批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表现突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
        三、完善企业内部协商民主机制,畅通与职工对话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
        落实集体协商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开展集体协商指导员和职工代表的培训,选取重点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企业与职工坚定信心、共担责任、共渡难关,协商确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时间、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孕期哺乳期女职工、需要看护未成年子女职工等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可以采取带薪年休假、远程办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技能培训等方式,解决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未成年子女看护等一系列问题。
        四、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本着实事求是、下管一级的原则,做好对辖区内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加强隐患风险预警监测,对发现的劳动关系领域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置,积极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各镇街、开发区总工会要及时发掘复工复产企业中和谐劳动关系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和先进典型单位、个人事迹上报区总工会。同时做好辖区内劳动关系稳定情况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将排查结果和影响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因素和存在问题、困难上报区总工会,共同研究处理,促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北辰区总工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