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
刘春海:200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21-01-26            阅读量:82


        刘春海 男,1963年生,汉族,双街村人,中共党员。 

        1985年,他担任双街村养鸡场场长,创建万吨饲料加工厂,该厂“津宝”牌饲料很快占领天津市场,后又建设养鱼场、良种仔猪繁育基地和优质高产果园。1994年、1995年,他连续被团市委、市科委授予“青年星火带头人”称号,1997年,被评为北辰区“十大杰出青年”。1998年,他被授予天津市“十佳青年农民”称号,双街村首批跨入市级明星小康村;1996-1999年,被评为市科技兴农先进工作者;1999年,天津市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2000年,他选择靠近京津公路的近20公顷荒地,动工兴建高标准公寓式双街新家园温泉小区。是年,他被评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12月29日,他出席在首都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表彰大会,并作为代表发言。2001年,双街村被列为天津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被市政府确定为农村现代化小城镇建设8大组团之一。是年,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2005年,双街村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农村青年》《天津日报》等媒体都曾多次报道他的事迹。2007年,被评为“天津市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后,刘春海着手推进实施双街现代化农业科技园建设,含食用菌科技示范基地、种苗繁育中心、草莓园、葡萄主题公园等设施化、生态化农业示范项目。2012年,刘春海当选为中共十八大代表。2014年,他担任双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双街村党委书记、双街镇党委副书记、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200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受到国务院表彰。2007年,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