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
2015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
2021-01-05            阅读量:73



        高玉强:男,1961年生,汉族,刘房子村人,中共党员。

      1989年担任刘房子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加强两委班子团结,强化党员队伍建设;立足本职,开拓创新,维护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增加村民收入;村集体收入持续增加,至2014年村集体收入增加至1645万元,村民群众的生活得到稳步改善。

       在拆迁工作中,本着解民忧,顺民意,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宗旨,真正把好事办好。2011年,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中,面对1500余户民宅和众多商业门脸房的拆迁压力和阻力,他带领两委班子充分准备广泛宣传破解拆迁难题, 挨家挨户发放公开信,讲政策和还迁办法,采用悬挂条幅进行重点宣传,使拆迁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统一了干部的思想行动,经过10个月的努力,共拆除还迁地商业门脸房2.4万平方米,民房1500余户,25万平方米,实现了整体清零。

       千方百计为村民谋福利,实施幸福之举,为解村民后顾之忧,想方设法筹集3000余万元,为1600余名村民上了社会养老保险;为让村内400余名退休老人生活幸福,村集体不断增发退休费,低者980元,高者1400元,人均千元以上。实施敬老爱老之举,每逢春节、国庆节,为退休老人送发慰问品、慰问金,重阳节双倍为退休老人发放退休金;为70岁以上老人过生日,发慰问金最多达9000元,让老人们享尽晚年之福,享尽集体之暖,享尽党的阳光。实施特困救助之举,对重大疾病患者,给予特殊关照,每年补贴金达百万元。实施爱心助学之举,制定了《刘房子村农业子女学生鼓励办法》,凡考取高中以上的学生,分别给予800-9000元的学年奖学金,考取大专以上的独生子女增发20%,已有数百名村民子弟受益;为确保学生上学路途安全,按年级配置专车接送,年租车支出20余万元。实施关爱之举,每逢“三八”节、“六一”儿童节专款送发慰问品。村民生活进入了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助,困有所帮的幸福生活时代。       

       1997年、1999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201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受到国务院表彰。